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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與職業

從留學期間的兼職工作,到畢業後轉換為就業簽證——你必須遵守的規定,以及會導致學生被遣返的行為。

留學期間

兼職工作規定

基本原則
持D-2簽證者預設不允許打工。開始工作前,你必須先獲得學校確認和出入境許可——而不是事後補辦。
允許的工作時長
D-2簽證工作日的上限取決於韓語程度:未達到時每週10小時(碩士/博士15小時);達到時每週25小時(碩士/博士30小時);在認證大學就讀或成績優異者30(35)小時。規定程度為:大一/大二大學部學生TOPIK 3級,大三/大四大學部學生及碩士/博士研究生TOPIK 4級;英語授課課程的學生可使用TOEFL iBT 71、IELTS 5.5、CEFR B2或TEPS 601。只有達到韓語要求,週末、國定假日和假期才不限時長;否則仍適用每週上限。D-4:滿6個月後每週最多20小時。
每週10–35小時假期不限時需TOPIK
辦理流程
先簽訂勞動合約,再取得學校確認,然後向出入境申請打工許可。
簽訂合約→學校確認→出入境許可

絕對不能從事以下五類工作

即使學校已確認你的工作,從事以下任一行業都可能導致你的簽證被取消。

01
娛樂及博彩行業
酒吧、夜店、成人娛樂場所、博彩投注
02
外送配送與代駕
外送員、快遞員、保險推銷、登門推銷及其他零工性質的工作
03
外語教學
會話教學需另行取得許可;在英語兒童咖啡館和營地從事安全或遊戲輔助工作是允許的
04
建築和工廠工作
建築工作一律禁止;工廠工作須持TOPIK 4級及以上
05
勞務派遣與外包公司
勞務仲介及職業介紹機構
畢業之後

兩種留韓工作途徑

D-10
求職簽證
讓你畢業後可以留在韓國尋找工作。首次批准1年;延期取決於積分評估,條件優秀者總計最長可達3年。
首次1年,最長3年
E-7
特定活動簽證
當你從事與科系相關的全職工作時可轉換的簽證。需由僱主擔保申請,且工作內容須與所學科系相符。
僱主擔保學用相符
常見問題

學生最容易弄錯的地方

Q如果被發現無許可打工會怎樣?
A視情況而定。輕微的初次違規通常處以罰款,你可能仍可保留簽證身份;從事建築工作會被下達出境命令,再次違規則會被強制驅逐出境。違反所持許可的條件,將依次受到警告、取消打工許可、取消留學身份的處理。僱主同樣會被處罰——這也是為什麼正規僱主會先要求檢視你的許可。
罰款或出境命令再犯驅逐出境
Q我可以轉換為與科系無關的工作的E-7簽證嗎?
A通常不可以。E-7簽證要求工作內容與所學科系相符,出入境部門會審查你的學位與職位描述的相關程度。
Q從韓國大學畢業有什麼優勢嗎?
A有。取得韓國學位後,你首次可以免積分評估從D-2轉換為D-10求職簽證(如已離開韓國,可在畢業後一年內申請D-10簽證)。持TOPIK 4級的畢業生在取得學位後三年內都享有這一優勢。

已對照法務部簽證及滯留業務指南(2026年9月)核實。規定可能變動——辦理前請向 HiKorea(☎ 1345)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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